局长、党组书记陈守红在调研房屋租赁工作时要求

拓展业务领域   再创工作佳绩

614下午,局长、党组书记陈守红在市房屋租赁管理所调研房屋租赁工作时要求,拓展业务领域,再创工作佳绩,保持和发扬过去的优良传统,保证房屋租赁管理所这面红旗更加鲜艳。

陈守红先听取了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人关于元至五月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前段工作予以了肯定。他指出,过去房屋租赁管理所工作安排细致,管理制度健全,具体措施得力,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都比较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月份所支部班子调整到位后,在乡镇业务减少的情况下,积开展城区业务,保证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打开了良好的工作局面。此次来调研,主要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进一步抓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鼓劲、加油、给力。

对如何开展房屋租赁管理工作,陈守红提出了三点意见:

,宣传管理办法,形成良好氛围。今年21日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房屋租赁工作的一场及时雨,提供了非常好的机遇。过去社会上对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难度很大。《办法》的出台,对租赁双方当事人明确了责任和义务,对房产部门赋予了权利和职能,是开展此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办法》的宣传,4月份,房屋租赁管理所在《仙桃日报》上对《办法》全文进行了刊载,收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同时,还可以采取办专栏、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结合业务工作进行宣传。对承租人的权利和租赁登记备案的意义要重点宣传,帮助房屋租赁双方学习法规,了解政策。可借鉴其他城市做法,与市政法委联合发文,如何将房屋租赁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有机结合提出具体意见,强化租赁登记备案工作。通过宣传,要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群众知晓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对不得进行登记备案的要严格把握政策。

二,培育租赁市场,拓展业务领域。住建部出台该《办法》,旨在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培育房屋租赁市场。近年来各城市房价上涨幅度过快,国家提倡住房理性消费,对“新生代”、“夹心层”住房提倡先租后买,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也是旨在培育规范的租赁市场。“限购令”出台后,各城市房屋租金大幅度提高。在这些背景的情况下出台《办法》,是要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培育健全房屋租赁市场。当前,尤其要注意做好三件事。一是做好结合的文章。要认真思考如何充分利用房产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能,利用政法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的网络,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流动人口管理结合起来。要找一个社区试点,费用可实行减半征收,培育扶持市场,逐步进行规范。二是做好基础性工作。城区范围比较大,33个社区,主干道五纵五横,出租房屋比较多,要把登记造册这些基础性工作抓起来。过去对主要干道上的房屋租赁资料档案建立的比较全面,现在要重点拓展新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大的市场,出租房屋属于企业的找企业,属于部门的找部门,属于市场的找市场,要认真落实基础性工作,一个一个研究突破。三是运用法律武器。《办法》明确了行政处罚,可以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交的典型,有针对性地进行行政处罚,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周边形成震摄和教育,拓宽业务出路。

三,加强队伍建设,凝聚创业活力。房屋租赁管理所现阶段还处在创业阶段,工作难度很大,社会上不够理解,相关部门支持也不够,要教育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加强学习,提升整体素质。《办法》是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的,要注意学习与之相关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现在,工作难度大,难度越大,越要培育一种精神,要将吃苦耐劳归纳总结成一种精神、一种士气,激励干部职工创业。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干部职工,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增强组织凝聚力,比如过去开展的文体比赛、生日祝福等活动形式都很好,要继续通过这些活动体现人文关怀,增强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