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对外公布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政长问责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区、市政府部门若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将对行政长问责,轻则责令限期整改,重则责令辞职。

  据介绍,各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行政长的问责范围包括:不履行耕地保护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违规签约,承诺边报边建、先建再报、少报多建、“以租代征”使用土地招商引资的;违反征地拆迁规定,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或者补偿不落实,影响社会稳定的;等等。《办法》指出,问责程序启动后,经确认后如果事实清楚,市长可以直接决定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追究责任的方式;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可责成市监察部门调查核实。

  问责方式从轻到重分为9种: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奖金;诫勉谈话;停职反省;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如果同时涉嫌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卫星图片检查显示,武汉市土地利用情况整体较好,但也存在未批即用、边批边用等突出情况,主要为工矿仓库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