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买房前要多思量 远城区落户仅限首次购商品房
近期,本报接到了众多读者的咨询。有的是在汉工作多年的外地人,因感觉市房价太高,希望先通过买房把户口落在远城区;有的则是希望以后来武汉居住,落户后生活比较方便。在竹叶山有一套小二手房的胡先生介绍,自己当时买的二手房不能落户,面积也太小,现在希望把这套房子卖掉,在远城区买套90平方米左右的。
记者了解到,在6月4日公布的武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中规定,远城区落户必须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要求,而且是次购房才能落户。
专家介绍,此次《意见》其实是对去年入户政策的“微调”,调整限于武汉市“远城区”,在武汉“城区”购房入户的标准没有改变。
另外,值得外地购房者注意的是,落户新政针对远城区,购房者“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远城区主要是指:蔡甸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汉南区、东西湖区等。
专家提醒,目前,除非有单位接收或者上学等原因,远城区户口与城区户口之间不能够自由流动,一些配套政策城区和远城区并不同步。建议外地购房者在选购房子时,考虑清楚自己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