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我市启用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由此,武汉地区四家公积金管理机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并。系统调试后,16日起,四家公积金机构可通贷通取。

  武汉地区曾有4个公积金管理,即市房改委资金管理、湖北省直房改办资金管理、省住房资金管理和武汉铁路局住房公积金管理所。

  这4家公积金在缴存比例、贷款程序、还款方式等方面都不一样,给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带来诸多不便。2007年,市房改委资金管理改组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启动“四合一”工程,即为武汉市和三个分。

  根据安排,2009年10月30日开始,各分及其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暂停办理三家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原武汉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受影响;11月9日恢复办理各分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11月16日恢复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款业务。

  新系统运行成功后,武汉市可实现无障碍通贷通取。原三家分缴存者,也能享受公积金高贷款60万元、逐月扣划还贷等政策。

  使用公积金购房应避免三大误区

  近年来,由于商业房贷利率走高,贷款条件更加严格,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房时先考虑的是如何大限度使用好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对此,银行理财专家提醒,消费者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应避免以下认识误区。

  误区一:付可以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付。”银行理财专家说,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误区二: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误区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购房。

  银行理财专家说,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系统上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但是,如果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以后4家公积金机构每月20日统一扣款

  下月1日起,武汉地区四家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始启用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这意味着明年初,在不同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可以跨进行还贷等业务。

  武汉地区原有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省直公积金分、高校公积金分和铁路公积金分,今年7月份已整合完毕,但由于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不同,一些涉及到市民跨贷款或提取的业务还存在一定障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介绍,为做好系统数据调试,起,各分及其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暂停办理所有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原武汉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受影响;11月9日恢复办理各分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11月16日恢复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款业务。

  另外,今后还将启用新的公积金单位账号和个人账号,但各分职工公积金联名卡或对账簿继续使用,原还款存折(卡)号不变。

  据介绍,新系统上线运行后,每月扣款日期统一在20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醒,各单位在为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中出现各类问题,可及时与缴存的各分联系。

  武汉统一公积金管理系统 4家机构每月20日统一扣款

  下月1日起,武汉地区四家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始启用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这意味着明年初,在不同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可以跨进行还贷等业务。

  武汉地区原有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省直公积金分、高校公积金分和铁路公积金分,今年7月份已整合完毕,但由于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不同,一些涉及到市民跨贷款或提取的业务还存在一定障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介绍,为做好系统数据调试,起,各分及其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暂停办理所有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原武汉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受影响;11月9日恢复办理各分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11月16日恢复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款业务。

  另外,今后还将启用新的公积金单位账号和个人账号,但各分职工公积金联名卡或对账簿继续使用,原还款存折(卡)号不变。

  据介绍,新系统上线运行后,每月扣款日期统一在20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醒,各单位在为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中出现各类问题,可及时与缴存的各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