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再度强调,将运用土地政策,严格土地供应,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该负责人是在解读《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下称“增补目录”)时作上述表示的。

  该负责人表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我国制定和实施了扩内需、促增长的一揽子计划。目前,政策效应已初步显现,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不少领域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问题突出。

  “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又有所抬头。”该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国土部出台了上述增补目录。

  据介绍,增补目录新增了限制用地的项目,包括乳制品加工项目、多晶硅项目、纺织项目以及部分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项目。其中,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3000吨/年,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多晶硅。

  再者,增补目录还调整了煤炭项目准入条件,即暂停30万吨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的用地供应。同时还调整了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用地条件。更为严厉的是,目录还增加了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具体包括,禁止用地增加了风电装备整机制造厂项目和船坞、船台项目。

  对于颇受关注的目录中增加对商品住宅宗地出让面积的限制条款,该负责人表示,其意在防止开发商“囤地”。

  “目录规定了宗地出让面积的上限,即小城市(镇)不得超过7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14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20公顷,这一规定是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的。鼓励小面积宗地出让,有利于用地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尽快实施开发建设,使土地供应在短的时间内转化为房屋的有效供给,同时可有效防范土地闲置,缩短开发商占地周期。”该负责人说。

  另外,记者注意到,由于国家正在调整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尚未出台,是陆续发布了部分行业的产业政策,因此增补目录必将随着新政出台有新的补充。

  此外,中国土地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3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土地学会理事长世元在会上强调,要及早破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难点问题。

  世元强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应当遵循“五个有利于”:一是改革创新应当有利于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实现权益的佳形式;二是改革创新应当有利于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三是改革创新应当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四是改革创新应当有利于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五是改革创新应当有利于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