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新规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
武汉市发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缴存、提取、贷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作出详细规定,亮点纷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副主任简德齐介绍,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强,处处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将满足不同群体的购房需求。
缴存方面
缴存基数为工资加奖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归集处处长香华介绍,职工住房公积金细则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的1/12),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各种奖金。以前未缴或未足额缴存的,应当补缴欠缴部分。
在此之前,缴存基数已达到或超过标准的,可暂维持原标准缴纳,但不得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
个人可停缴,单位不能停
单位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或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好转后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为职工补缴。
职工属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少缴、停缴,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仍应当按月足额缴存。条件改善后,恢复为该职工全额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变动工作低不高
职工工作单位变动,单位合并、分立,或单位解散,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公积金缴存额“低不高”,按较低标准缴存。
提取方面
租房能提取公积金
按细则规定,职工未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二手房,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此外,租赁住房且月租金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20%,或租赁市政府廉租住房的,也可提取公积金。
套住房3年可提取一次
职工购买套自住住房未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允许职工夫妻双方该套房屋每3年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70%。在此之前,允许职工提取一次。
其它11类也可提取账户余额
离休、退休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迁出武汉或出境定居的;终止劳动关系时,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的;解除劳动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的;公积金账户托管户满2年的;享受居民低生活保障的;考取全日制大学后辞职读书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别困难的;遭遇火灾、地震,造成生活别困难的。
贷款方面
购买经济房贷款可上浮30%
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80%。贷款人单方缴纳公积金的,贷款比例一般不超过总价50%,但月缴存额1400元及以上的,可放宽至80%。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适当放宽,可贷额度高上浮30%。
父母子女可共同还款
以子女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或父母子女联名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
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职工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帮助其偿还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贷款长20年
二手房高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按房龄分为3个等级,10年以内的,高比例不超过总价70%;11年—20年的,高不超过总价60%;21年—30年的,高不超过总价50%。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个工作日办完手续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本人或配偶名义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新房转公积金贷款比高为总价的80%,二手房高比例为70%。新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由公积金认可的担保公司负责办理,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时间为9个工作日。
个人信用审核
申请50万元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的信用审核标准为无任何逾期记录;50万元以下的,以下情况不予贷款:因贷款或信用卡逾期行为被起诉或属银行“禁入”类客户的;逾期贷款部分尚未偿还的;信用卡透支逾期未还的;贷款的高逾期期数达到6期以上的;贷款近24个月连续逾期3期以上或累计逾期超过8次的;信用卡近24个月连续逾期3期以上的。
资料链接
截至2009年底,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达432.71亿元,覆盖105万职工,累计贷款总额266.79亿元,帮助17.17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累计上缴市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8亿元。去年向31657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7.7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