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省政府25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要筹集廉租住房房源3.8万套,并全面启动棚户区改造。

  全省今年将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0.9万户;改造城市棚户区550万平方米、国有工矿棚户区320万平方米,改善14.37万户居民居住条件。2010年至2012年,每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60万平方米,竣工180万平方米,解决3万户有一定购买能力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要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征、缓征或减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服务性收费。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利率、期限等方面的优惠贷款。

  3年新增9万套经适房

  据楚天金报报道,昨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

  《意见》提出,2010年至2012年,我省将新增9万套经济适用房。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限制购置多套房或大批量购置住房的炒房行为。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2010年至2012年,每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60万平方米,竣工180万平方米,解决3万户。同时要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2010年筹集廉租住房房源3.8万套,2011年筹集廉租住房房源3.2万套。不断推进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工作,2010年新增租赁补贴 10.9万户,2011年新增租赁补贴9万户。

  《意见》提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探索开展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售并举和共有产权试点。

  《意见》还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要限制购置多套房或大批量购置住房的炒房行为。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