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自去年7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再次提出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这是推进仙桃新一轮大发展、大跨越的战略举措。为了切实营造更加优良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仙办发[201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成果、兑现承诺、完善机制、服务经济、优化环境”为主题,以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以打造科学、阳光、和谐规划为目标,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整治活动”)。通过开展“百日整治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在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在作风上进一步转变,在行政上进一步规范,在行为上进一步廉洁。
二、整治重点内容
1、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滞后问题;
2、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工程建设问题;
3、行政执法环境,尤其是局属二级单位工作作风方面问题;
4、中介机构不按市场机制收费问题;
5、行政审批事项不进驻市行政服务和不在网上运行,搞“双轨运行”和“体外循环”等问题;
6、乱检查、乱收费问题;
7、在2009年 “百日整治活动”中没有整改到位和制度没落实问题。
8、吃拿卡要等纪律问题。
三、实施步骤
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8月11日至10月20日。
个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8月11日-8月20日):召开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研究部署活动方案。各二级单位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大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 “百日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到整治活动中去。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民主评议实施方案,并于8月20日前报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阶段为查找问题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企业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对照去年的服务承诺、局下发的各项制度,对照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深入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不足。主要开展“五查五看”:一查思想,看有没有与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思路不一致的问题;二查作风,看有没有飘、浮、懒、散、傲等问题;三查行为,看有没有不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四查承诺,看有没有落实过去对社会的公开承诺;五查纪律,看有没有吃拿卡要和违纪违规问题。并对自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30前报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阶段为整改建制阶段(9月1日-10月7日):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同时要重点选择1-2个当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于9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实施。整改建制期间,局要对2010年工作作出服务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的承诺,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双层隔离带”的有关规定,严查不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典型,严查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工程建设问题,严查不兑现2009年“百日整治活动”中作出公开承诺的典型,严查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尤其是顶风违纪、不认真整改的典型。凡被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行政服务查处的,每查处一起,检查验收时扣3分。
四个阶段为验收测评阶段(10月8日-10月20日):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班对活动情况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对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充分做好市纪委组织的民主评议活动准备。要广泛征求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纷监督员、个体工商户代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市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排在全市前三名的,年终责任制考核加0.5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评议结果排在全市后三名的,年终责任制考核减0.5分,局给予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并取消其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表模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局将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文件另行下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一楼党务信息阅览室。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百日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广泛宣传“百日整治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百日整治活动”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协调,统筹兼顾。在“百日整治活动”中,各项工作要密切协调,统筹安排。既要抓好“百日整治活动”,又要抓好城乡一体化工作;既要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又要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既要抓好人防、测绘、管理、监察等工作,又要抓好其他机关事务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整体推进。
(四)强化机制,加强督办。局要制定“百日整治活动”检查、考核、评议、奖罚机制,定期组织专班对“百日整治活动”每个阶段的工作实施明察暗访,有针对性地指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五)强化纪律,查处典型。坚持领导带头,全员遵守,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凡在“百日整治活动”中出现服务态度问题、工作作风问题、工作质量问题、违纪违规等问题,一旦被市纪委通报的,我们将严肃查处,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严格追究带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辞职,具体责任人实行待岗处理,发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