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经济工作的水平,现公开承诺:

一、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申报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实行集中审批或申报,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工作人员一律进入市行政服务办证大厅,进行一站式服务,一体化管理,不搞双轨运行,不搞体外循环。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市行政服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公开。

二、涉及工业企业收费该减必减。费收严格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一次性收取。对工业企业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对涉及重点保护企业房屋评估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对工业企业三年期贷款期中需评估的收取工本费,对大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予以减免。同时,督促和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物业企业协会按照市场机制收费,不得乱收费、高收费。

三、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典型有案必查。修订《市房地产管理局干部职工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出台《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开展效能监察,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乱收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执行。

监督投诉电话:07283233576   07283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