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2010]4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0]45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0]96号等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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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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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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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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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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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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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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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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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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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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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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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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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地[201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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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干办桃源大道以南,仙桃大道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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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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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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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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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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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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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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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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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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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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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地[201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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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干办沔阳大道北,阳光一品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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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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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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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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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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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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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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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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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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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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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地[201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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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杨林尾镇福兴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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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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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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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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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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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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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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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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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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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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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仙地[2010]132号地块系原粮食局老宿舍区,该宗地的竞得人需还建5846.31平方米的住房给原宿舍区住户,另需还建临街商铺1000平方米给粮食局,交房时间为竞得土地后16个月内;鉴于还建项目有比较详细的要求,该宗地的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与市粮食局签订相关协议书(详见出让须知附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28日,到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市环保局六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28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将在2011年1月28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环保局七楼);挂牌时间为:2011年1月21日上午9时至2011年1月30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仙桃市环保局六楼)
招投标联系人:杨先生 13997990010 国土局联系人:尹女士 0728-3323672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1、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05031308091001
3、开 户 行: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放信用社
账 号:200350061410012
4、开 户 行:仙桃市农业银行沙嘴办
账 号:312801040000121
5、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