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201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1]2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1]009号等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仙地[2011]009号 |
市干办袁市路西,仙桃大道北 |
7223.08 |
商业(农产品市场) |
40 |
≤1.2 |
≤40% |
≥15% |
282 |
10 |
85 |
仙地[2011]010号 |
市干办袁市路西,仙桃大道南 |
16848.69 |
商业(农产品市场) |
40 |
≤1.2 |
≤60% |
≥15% |
635 |
25 |
200 |
仙地[2011]011号 |
市干办袁市路东,黄金大道北,仙桃大道南 |
146395.79 |
商业(农产品市场) |
40 |
≤1.2 |
≤45% |
≥15% |
5609 |
100 |
1700 |
仙地[2011]012号 |
市干办袁市路东,仙桃大道北 |
62825.87 |
商服(农产品市场、酒店)、住宅 |
40/70 |
≤2.1 |
商业用地≤45%,居住用地≤50% |
商业用地≥15%,居住用地≥30% |
2828 |
100 |
800 |
仙地[2010]149号 |
市干办绿地华庭南侧,汉南河北侧 |
1591.61 |
住宅 |
70 |
1.6-1.8 |
20%-25% |
≥30% |
72 |
2 |
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五、申请人应于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将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环保局七楼);挂牌时间为: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仙桃市环保局六楼)
招投标联系人: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1、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05031308091001
3、开 户 行: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放信用社
账 号:200350061410012
4、开 户 行:仙桃市农业银行沙嘴办
账 号:312801040000121
5、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