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3]9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3]33号等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M2万元/公顷、年、万元(人民币).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M2 行业
分类
出让 年 限 投资强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增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仙地[2013]33号 仙桃市郑场镇贾窑村 19442.12 橡胶制品业 50 ≥1035.00 ≥1.0 ≥30% ≤15% 283.50 0.60 27.80
仙地[2013]34号 仙桃市郑场镇郑场村 16289.62 专用设备制造业 50 ≥1245.00 ≥1.0 ≥30% ≤15% 237.50 0.50 23.3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2月27日,到仙桃市土地交易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2月27日17:00时前到仙桃市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以财政部门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日期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2月27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土地交易;挂牌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9:00时至2013年3月1日15:00时。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有二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以当场书面报价单为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保证金由我局向财政部门开出收款通知单,申请人凭收款通知单和银行进帐单到财政部门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土地交易
联系电话:0728-3339292
联 系 人:汪先生   杜女士        
(保证金)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1、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市支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帐户名称: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账    号:05031308091001
3、开 户 行:仙桃市农村商业银行解放支行
帐户名称: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账    号:82010000000427982
4、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仙桃市支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账    号:17-313901040000839
5、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