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4]6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3]215号等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面积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净用地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保证金(万元)
仙地 [2013]215号 仙桃市张沟镇红星村仙洪公路南侧 3879.21 商服 (加油站) 40 ≤0.4 ≤35% ≥30% 187 5 60
仙地 [2013]221号 市彭场镇汪洲村仙彭公路西侧 55210.60 商服住宅 40/70 >1.0
≤1.5
≤35% ≥30% 1782 40 550
仙地 [2013]222号 市彭场镇文化路以北,汪洲渠西侧 4062.45 商服住宅 40/70 >1.0
≤2.2
≤35% ≥30% 150 10 50
仙地 [2014]21号 市长埫口镇周帮村318国道东侧 2892.64 商服(加油站) 40 ≤0.4 ≤35% ≥30% 107 2 33
仙地 [2014]22号 市剅河镇谢场村剅谢公路南侧 34237.38 商服住宅 40/70 >1.0
≤1.5
≤32% ≥30% 802 20 240
仙地 [2014]24号 市沔城回族镇民族中路南侧 1834.76 商服住宅 40/70 >1.0
≤1.8
≤40% ≥30% 140 10 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29日至2014年2月25日,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4年1月29日至2014年2月25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将在2014年2月25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挂牌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上午9时至2014年2月27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土地收支管理科(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 (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招投标联系人:杨先生 0728-3328512 国土局联系人:张先生 0728-3323893

  九、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