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2014]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财政局、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4]70号等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仙地[2014]70号地块位于仙桃市通海口镇民政大道南侧,面积为437.34M2,用途为商服,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为小于等于32%。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为596.7M2。土地挂牌起始价为19万元,增价幅度为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建筑物挂牌价为34.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
仙地[2014]71号地块位于仙桃市彭场镇振兴路北侧,市立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西侧,面积为353.67M2,用途为商服,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为小于等于32%。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为353.16M2。土地挂牌起始价为21万元,增价幅度为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建筑物挂牌价为16.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仙地[2014]72号地块位于仙桃市西流河镇西流河大街北侧,文化路西侧,面积为1277.22M2,用途为商服,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为小于等于32%。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为396.77M2。土地挂牌起始价为50.1万元,增价幅度为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建筑物挂牌价为18.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6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同时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出竞买申请,否则为无效申请。
三、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1月11日,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1月11日下午5时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在2014年11月1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上午9时至2014年11月13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 详情查阅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土地收支管理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分别开具土地、建筑物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仙桃市宏达路34号)
联系人:李女士0728-3313866
九、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1、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地上建筑物竞买保证金缴款帐户:
开户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桃钱沟支行
账 号:579459407296
仙桃市财政局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