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加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条例,我市将对全市辖区内用人单位2011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这是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的。
  
  据介绍,年检对象是为仙桃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市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驻仙单位。年检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名册制度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续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低工资标准规定情况等。
  
  年检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阶段由用人单位填报资料;二阶段采用单位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阶段进行查漏补缺和总结完善。对年检查找的问题,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接受年检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处罚。(记者许立菊、通讯员何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