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表示“小产权房转正”说法有误
5月2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提出,对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建筑,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符合条件的违法建筑可以依法核发房产证。这立即被媒体解读为深圳要为“小产权房转正”了,并引发一系列猜想。
深圳市人大一位相关负责人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先,决定并非为所谓的“小产权”房而制定。其次,深圳目前的土地都已经国有化,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很多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农民房属于违法建筑,而非“小产权房”;再次,违法建筑要核发房产证,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必须接受处罚和补交地价款,而不是简单地“转正”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