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八月起阶梯电价核算电费 首档电量180度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的通知》,我市确定每户每月分档电量。档电量为0-180千瓦时/户?月,二档电量为181-400千瓦时/户?月,三档电量为401千瓦时/户?月及以上的电量。
我市阶梯电价标准为:档电量的电价(简称为基础电价)保持现行标准不变,二档电量的电价每千瓦时比基础电价提高0.05元,三档电量的电价每千瓦时比基础电价提高0.30元。
全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免费用电基数包含在居民阶梯电价档电量基数内。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电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标准,其电价在原电价基础上提高0.022元/千瓦时。
如有对电费有所疑问,请广大市民到供电公司各营业窗口咨询。(记者严天凤 通讯员 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