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我市2013年新农合参合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回顾了我市2012新农合工作,并对2013年新农合参合缴费工作做出部署。

       会议指出,各相关单位要抓好宣传引导,组织农民参合;要加强新农合基金筹集与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要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加强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完善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新农合整体服务水平。

       2013年度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人,各地应在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2013年参合农民的缴费筹资工作,外出务工农民参合缴费可延长至2013年2月底。信息录入工作要与参合资金收缴工作同步进行。(严天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