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去年11月12日下午,司机杜某驾驶鄂A9U630奥铃牌轻型厢式货车从天门多祥镇运送264件烟花爆竹到仙桃城区,途径市一级客运站附近时,被工作专班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扣押烟花爆竹264件。目前,司机杜某已被行政拘留5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依法没收。
去年12月31日傍晚,商贩胡某租用司机蔡某的一辆鄂M50536东风牌轻型自卸货车,未经许可从潜江购买了138件烟花爆竹,运送至胡场镇建材市场附近时,被工作专班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扣押烟花爆竹138件。商贩胡某、司机蔡某分别被罚款1万元,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没收。
今年1月4日下午,商贩姚某借用其弟姚某华的一辆鄂M62538江淮牌货车由司机某驾驶,未经许可从潜江购买了255件烟花爆竹,运送至仙桃城区,途经毛嘴镇高速公路出口处时,被工作专班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扣押烟花爆竹255件。商贩姚某被罚款3万元,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没收;司机某被行政拘留10日。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举报涉及鞭炮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有奖。举报电话是:0728-3332089(通讯员魏国群、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