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11条意见,根据“意见”,国家发改委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发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意见指出,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领域。

 

  鼓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内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标准厂房等的建设;用于完善产业集聚区技术、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服务平台建设;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工程建设等,鼓励发债用于为小微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支持中小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包括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安全生产与经营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