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地申报“六度”管控。建立市长领导下的用地计划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年度用地计划,集体审定用地指标配置方案。对所有招商项目按投资强度、税收额度、科技高度、环保程度、链条长度、时间限度“六度”要求,进行综合会审,确定项目是否准入。
 

  二、项目开工实时监督。市政府以季度为周期,组织开展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针对清理发现的违法用地情况组织召开整改督办会,通报用地情况,约谈相关镇办的党政领导,责令违法用地的限期整改。市政府督办室将违法用地整改作为重点工作加强督办,国土资源部门与乡镇政府通力协作,加快违法违规用地的消化处置。
 

  三、批后用地跟踪检查。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会同招商、发改、规划等部门,根据招商合同和土地出让合同,每半年开展一次用地项目履约情况检查活动,对达不到招商合同约定条件要求的,督办乡镇和项目业主限期履约,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监察部门启动问责机制,追究招商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国土资源部门启动土地收回处置程序,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市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招商、监察部门等部门成立考核组,对各镇办建设用地亩均税收、地方财政收入;亩均固定资产额、建设周期;工业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闲置低效用地数量及处置率;违法用地率等指标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范畴,严格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