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一起市公安局提请批捕的外国人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ISSOUFOUHAROUNA(别名OK),男,1977年3月5日生,尼日尔籍,在校大学生。
 
  犯罪嫌疑人DNUNKWOABUCHI(别名丹),男,1984年7月15日生,尼日利亚籍,无业。
 
  经查:2013年12月05日,犯罪嫌疑人丹受犯罪嫌疑人OK的指使,持假护照在市工商银行营业部开办了一个账户名为(H·WANYEN)银行账户,并告知OK。
 
  2014年1月中旬,犯罪嫌疑人OK用苏丹籍商人阿沃德的Email与河南郑州大华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业务员芬芬联系,称购买相关的矿山机械设备,同时犯罪嫌疑人一伙又用芬芬的邮箱号冒充芬与阿沃德联系,并发给阿沃德购买14台机械设备的协议邮件,要求阿沃德先将货款汇入犯罪嫌疑人丹在仙桃开办的户名为H.WANYEN的工商银行帐户上,阿沃德误认为此邮件为芬芬发来的,便在苏丹国内的银行先后分4次向此卡账户上汇款共计71550美元。
 
  2014年2月24日至3月14日间,犯罪嫌疑人丹受OK的指使,与其广东省女友黄敏华(在逃)在工行仙桃市支行营业部取走账号内的6万余美元(每年度的高限额),2014年3月24日,丹返至仙桃再次取款时被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