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规范全市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活动。


  据悉,凡报名参与仙桃土地整治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湖北省境内贰级以上(含二级)或仙桃市境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在2013年取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具备投标资格。每个投标人本年度在仙桃范围内能参与其中一个土地整治项目的投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在建土地整治工程尚未完工的,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同时,全市所有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统一进市公共资源交易,推行奖励性招标,拿出15个左右标段,选取2013年检查考核排名靠前的施工单位,按1:3比例,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摇号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长埫口刘家垸南水北调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作为试点,为推行网上招标积累经验。


  此外,我市还将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不按要求备案、人员变更不经审批、人员考勤累计缺勤达应勤数1∕3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或打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