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还在建福利房!质监局领导每人163平方
核心提示:陕西省质监局违规建设三栋近500套房子,每平米2700元的房价不到西安市均价5800元的一半。目前这三座大楼已分配完毕,不但省局领导全分到163平米的大房,全省各市的质监局一把手也在西安分了大房。
陕西质监局副局长
陕西质监局基建办主任
多年前,中央在全国叫停了福利分房。但在福利分房停止后,还有个别单位变换名目,打着集资建房的旗号继续建造福利性的住房。对此,国务院在2006年再次发文,严厉制止。
可日前我们接到陕西的群众举报,说陕西省质监局在去年年底又分了近500套房子。我们的记者去陕西进行了调查。
“集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说法都站不住脚
陕西省质监局新盖的住宅大楼在与西安交大一墙之隔的咸宁路30号。两栋32层一栋22层共494套房子已经落成。国家三部委2006年8月14日下发的196号文件写得非常清楚: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却表示,他对这方面的文件不了解。
陕西省质监局为什么要顶风建设住宅楼呢?我们在咸宁路30号院门前看到了9块牌子,显示这里原是办公场所。陕西省质监局副巡视员杨国顺告诉记者,这个院里局机关的直属单位包括计量院、标准化院等。
在国家停止了福利分房、禁止了集资建房之后,陕西省质监局盖出的房子是什么名目呢?陕西省质监局基建办主任给这三栋近500套房子定性是集资建商品房。
然而,这个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商品房显然不会分为局长房和处长房,而省直机关也不该变成开发商。更何况这里每平米2700元的房价还不到西安市均价5800元的一半。如果说建的是经济适用房?那么,省直机关能建经济适用房吗?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处长相晓东在接受采访时说,按照我国《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顾名思义是政府考虑到收入比较低的一个群体所建的房屋,它的前提必须是企业,二必须是自有土地。按照相关政策,163平方米一套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的。
招待所盖大楼成了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