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61.08平方米的房子,却能办到59.95平方米的房产证!”常平镇金×花园的一群业主发现房产“缩水”,昨日集体向发展商要求清还差额面积的房款。涉事开发商表示,差额事件由于测绘规定调整导致,开发商其实并未侵犯业主的权益。

 

  ◎业主

  要求退还差额房款

 

  记者从业主熊先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看到,他所买的房子建筑面积61.08平方米,但是《房地产权证》上确权的建筑面积是59.95平方米。熊先生的妻子胡小姐说:“之前我们还蒙在鼓里,别的业主提出房产‘缩水’之后,我们拿出两份资料一对比,才知道自己也中招了”。

 

  据了解,该花园3号到10号楼的200余户业主,均碰到了这种“缩水”难题。业主刘小姐说:“我去办房产证,房管所的人说少了2平方米,问我办不办?不少业主的房子都少了两三平方米,一平方米3000多元,也是几千上万块钱。开发商必须把差额房款退还给我们”。

 

  ◎开发商

  不是故意行为

 

  涉事开发商工程部经理刘先生说,差额事件系政策调整引发,并非开发商的故意行为。测绘公司分别在2006年10月预测、2007年12月实测涉事楼房的房产面积,在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期间,政府的测绘规定调整,导致665.28平方米的地下室楼梯间及电梯、地下室通道的建筑面积由可分摊变成不可分摊。房子是在预测之后、实测之前销售,所以导致差额事件。

 

  涉事开发商的孙姓董事总经理说,减少的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并未缩小,同时地下室楼梯间及电梯、地下室通道事实上存在,业主一直在使用,是没有列入房产证,开发商并未侵犯业主权益。此外,开发商表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与业主解决纠纷。

 

  至于究竟出台了什么新的测绘规定,代表该开发商的刘律师说,他向东莞房管局咨询过,后者表示是这么调整测绘行为,并未出台什么具体文件。

 

  律师

  说法

  开发商或违约

 

  对于差额纠纷,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的游雄志律师表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办事,从合同法来看,建筑面积减少,开发商有违约嫌疑,而业主是站得住脚的。当然,如果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可另当别论,但开发商所称的测绘政策调整,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值得推敲。<--/home/apache/www/focus/sjzhouse/newscenter/disp_content.php*http://news.baidu.com/ns?wor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