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3]13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3]11号等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面积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净用地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保证金(万元)
仙地 [2013]11号 仙桃市干河办事处沔阳大道北侧,锦瑞路西侧 2426.18 商服   住宅 40/70 >1.0   ≤5.8 ≤35% ≥30% 427 10 130
仙地 [2013]23号 仙桃市胡场镇318国道以南,二号路东侧 11198.94 住宅 70 >1.0   ≤1.8 ≤32% ≥30% 293 10 90
仙地[2013]42号 仙桃市彭场镇中岭村彭杨公路东侧 6198.56 商服 (批发零售) 40 ≤1.5 ≤32% —— 302 5 90
仙地[2013]25号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高速公路北侧 2446.94 商服(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减速车道) 40 —— —— —— 52 3 16
仙地[2013]26号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高速公路北侧 2025.64 商服(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减速车道) 40 —— —— —— 43 3 13
仙地[2013]27号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高速公路南侧 3342.67 商服(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减速车道) 40 —— —— —— 70 5 22
仙地[2013]28号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高速公路南侧 2085.05 商服(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减速车道) 40 —— —— —— 44 3 14
仙地[2013]11号地块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方案,该宗地涉及拆迁还建。竞得人须无偿还建建筑总面积5714.13平方米,其中还建临沔阳大道门栋408平方米;还建办公室430平方米;还建住宅48套,还建建筑面积4876.13平方米,还建楼层为三层及三层以上。仙地[2013]23号地块竞得人须另外向胡场镇人民政府支付道路建设费用117. 6万元,温棚、房屋等拆迁补偿费24万元,且地块北面红线向南退让15米开始动工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3月9日,到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3月9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将在2013年3月9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挂牌时间为:2013年3月2日上午9时至2013年3月11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土地收支管理科(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招投标联系人:杨先生 0728-3312111   国土局联系人:张先生 0728-3323893

九、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1、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574257538393
3、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解放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427982
4、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5、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农业发展银行仙桃市支行
账    号:20342900400100000507901
6、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7-313901040000839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