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消息 (记者黄璐)年内,省直单位有行政审批权力的部门,将所有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湖北省将推行省级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今年底以前,省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原则上不增设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将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向一个内设处(室)集中,同时建立健全部门内部行政审批工作分工明确、沟通顺畅、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工作新机制。

    对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可设立专门的行政审批处(室),审批事项较少的部门可明确一个处(室)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增挂行政审批处(室)牌子。各有关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以及二级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统一由审批处(室)管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据了解,行政审批分散,导致一些企业和老百姓办一件事,跑多个处室,而实施行政审批集中后,不可以缩短行政审批的流程和时间,还将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方便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