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12月1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新池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江登斌主持会议,副主任鲍厚成、刘玲霞、刘景岗、程翼翔、肖俊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曾伟昕,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汤云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阳,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2013年计划草案、预算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3年工作要点。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代表小组、市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的决定,关于表彰201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的决定,关于接受李波同志辞去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何新生、李银红辞去市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组成人员在审议关于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认为,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护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帮助和指导企业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等,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并维护良好的品牌形象。
在审议关于2012年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时,组成人员认为,报告总结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全面客观,提出的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及措施,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主轴,切实可行。
在审议关于仙桃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时,组成人员认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显著提高。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遵循了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的原则,体现了支持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确保基本公共支出的理念。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2013年工作要点时,组成人员认为,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仙桃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党代会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记者韦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