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老虎”、“苍蝇”又多了一个拳头:昨日上午,市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昨正式成立。

 

  去年12月,市委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决定将全市70个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和部门(单位)双重领导改为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工作量大小相配的原则,设立5个派出机构,负责70个市直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昨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负责部门(单位)有关工作日常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定期报告、开展工作巡查、列席部门(单位)重要会议等四项暂行规定。

 

  市纪委、市监察局在《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所负责部门(单位)有关工作日常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中要求,各负责部门(单位)必须在每季度后一个月28日前,本部门(单位)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财务收支等情况向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经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梳理后,向市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负责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定期报告的暂行规定》指出,各部门(单位)除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外,每月28日前必须将本月研究、实施涉及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向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将采取召开会议、受理投诉等形式,对所负责部门(单位)开展巡查,对被巡查部门(单位)或干部提出巡查处理意见,并指导和督促限期落实整改措施。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将定期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汇报所负责部门(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遇到殊情况或问题,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

 

  四项规定反复重申,对报告不积,拖延时间,或不按时报告,以及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将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处理。

 

  市委副书记周谊群,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晓军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支持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充分履行职能,保持整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记者陈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