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获悉,由直管公房拆除新建的7000平方米廉租房已进入工程煞尾阶段,加上在“仙桃春天”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小区配建的7100平方米144套廉租住房,预计春节前,258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搬进新家。目前,具体分配方案正在制定中。

  此前,我市斥资3.5亿元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解决近4000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此次所投资建设的648套廉租房,总面积达4.7万平方米,每户面积在50平米左右,于2008年11月动工兴建,分布点多集中在老城区,包括好义楼、食品楼,老城区共青路、油厂路等地。

  据了解,根据《仙桃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申请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需满足3个条件:申请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每年可支配收人4000元以下(含);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从未享受过房改政策。此外,实物配租的住房面积以户为单位确定,2人及以下家庭不超过30平方米;3人家庭不超过4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不超过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