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14号)
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3]14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3]4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M2 、年、万元/公顷、万元(人民币).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行业分类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仙地[2013]44号 | 仙桃市彭场镇湖北新地建设有限公司东侧,通顺河北侧 | 10571.27 | 工业(塑料制品业) | 50年 | ≥830 | ≥1.0 | ≥30% | ≤15% | 149.38 | 1.6 | 4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3月10日,到仙桃市土地交易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3月10日17:00时前到仙桃市土地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仙桃市土地交易将在2013年3月10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土地交易;挂牌时间为:2013年3月3日9:00时至2013年3月12日16:00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有二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以当场书面报价单为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保证金由我局向财政部门开出收款通知单,申请人凭收款通知单和银行进帐单到财政局305室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土地交易 (桃源大道东段13号)
联系电话:0728-3339292
联 系 人:汪先生
九、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1、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574257538393
3、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解放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427982
4、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5、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农业发展银行仙桃市支行
账 号:20342900400100000507901
6、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7-313901040000839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