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合同,交了付款,但在交房日前夕,购买的存量房变成烂尾楼。其中一名购房者向武昌区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金江酒店公寓”由湖北金江市场开发公司开发,位于武昌武泰闸1号金江大市场的4楼。2008年,30多名购房者签订了存量房购房合同,每人交纳了10万—60万元不等的购房款,但随后改建工程突然停工。

  事发后,花60万元购买4间房产的李军向武昌区法院提出诉讼。经查明,李军所购买的房产,已被产权人抵押给银行并贷款98万元,贷款仍未清结,而湖北金江市场开发公司售卖时并未告知,卖房行为涉嫌欺诈。7月3日,武昌区法院判决,撤销购房合同,湖北金江市场开发公司返还6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李军经济损失24万元。

  昨日,李军拿到该判决书。其他购房者表示,他们也将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