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3]15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3]2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面积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净用地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保证金(万元)
仙地 [2013]24号 仙桃市沙嘴办事处黄金大道北侧,昌升路西侧 12383.36 商服   住宅 40/70 >1.0   ≤4.0 ≤42% ≥30% 2457 20 500
竞得人须在该宗地西侧(十一墩社区居民生活路旁)为十一墩社区居民委员会无偿还建商铺5000平方米和住房5000平方米。还建商铺楼层为一至四层,还建住房楼层为还建商铺五层以上,整单元还建。还建商铺、住房交付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引资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经仙桃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取得参与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3月19日,到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3月19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将在2013年3月19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挂牌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9时至2013年3月21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土地收支管理科(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招投标联系人:杨先生 0728-3312111   国土局联系人:张先生 0728-3323893
九、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1、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574257538393
3、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解放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427982
4、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5、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农业发展银行仙桃市支行
账    号:20342900400100000507901
6、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7-313901040000839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