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刘先生打来电话,向记者反映了这样一个奇怪的事情:他购买了二七路某新建小区的商品房一套,总价120万,二楼的四房。临近交房时,到房子里一看,这下傻了眼:自己看中的四房,结果“废”成了三房!

    释疑:四房为何缩水成三房?

  在刘先生买的房子里,记者看到,他所说的“四房变三房”倒不是房屋面积缩水变小了,而是有一间房完全无法使用!

    原来,刘先生的楼上是另一住户的厨房和卫生间,房间有四个主排水管道穿过,除了要忍受楼上用水带来的噪音外,还要担心楼上卫生间渗漏或管道渗漏引起的污水污染。除此之外,该房间的采光也很差,到了下午三点基本上成了“暗房”。

    验房师宋金强博士告诉刘先生,该房从设计上来说存在明显的缺陷。他说,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因施工质量差而引发的漏水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时管道噪声、水管冷凝水下滴的问题也很严重。为此,《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3.4.3条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宋博士的建议是,由于该房型不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刘先生可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尽量换房或退房,协商不成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建议:买前全面了解房型

    由于目前商品房销售期房占了相当大的比重,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很难全面考察楼盘,类似刘先生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加之举证的困难,消费者难免会吃上“哑巴亏”。

    如何规避此类风险,宋博士建议,购房者好的办法是“见了兔子再撒鹰”。

    买房子也许是一辈子中费用大的一次消费行为,买之前有必要多看、多问、多比较,应先多到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产品品质,不要听置业顾问的一面之辞,要尽量在交定金签合同之前把缺陷全部找出来,综合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如果自己缺乏经验,可多带几个朋友或专业人士一起帮你“长眼”。

    宋博士还别提醒,“如果购房者发现有明显的严重影响使用的缺陷,可放弃此房源。有些小的质量缺陷,可在签合同前要求对方解决后再签合同,或在合同附加条款中增加对这些缺陷的约定。”

    本刊邀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宋金强先生推出“验房师博客”栏目,交流验房心得,为您释疑解惑。

    读者如有交房验房的困惑和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不定期抽出幸运读者,邀请宋博士为您免费验房。

    咨询电话:027-88567928

    验房QQ群号27376144